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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近日,郑州市中心医院就其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所需的医疗设备发布采购公告。本次采购涉及超声电子支气管镜系统、高清放大电子胃镜、治疗型电子胃镜、高频手术系统等共计14种高端医疗设备,预算总金额高达1169万元人民币。项目采购方式为非单一来源采购,但明确拟采购进口产品,旨在提升医院在创伤救治及相关专科领域的诊疗能力与技术水平。
核心采购信息一览
采购主体与项目
- 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超声电子支气管镜系统等14种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人:郑州市中心医院
- 预算金额:11,690,000元(人民币)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医疗设备种类多、专业性强,具体清单如下:
- 超声电子支气管镜系统:1台/套
- 高清放大电子胃镜:1台/套
- 治疗型电子胃镜:1台/套
- 高清电子胃镜:2台/套
- 高清电子结肠镜:1台/套
- 高清电子肠镜:2台/套
- 电子内镜系统:1台/套
- 高频手术系统:1台/套
采购性质与依据
根据公告说明,本项目并非单一来源采购,但计划采购进口产品。医院已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要求,组织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并将相关技术指标和专家意见予以公示,程序合规透明。
专家论证与公示安排
专家意见
为确保采购的合理性与必要性,采购方邀请了来自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及律师事务所的五位行业专家参与论证。专家们从技术先进性、临床需求、国内产品现状等角度进行了综合评估,一致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具体论证意见详见公告附件)。
关键时间节点
- 公示期限:2026年04月01日08时 至 2026年04月08日17时
- 异议反馈时限:2026年04月09日08时 至 2026年04月10日17时
公告明确,各潜在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或排他性等问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背景与意义
郑州市中心医院作为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承担着区域内创伤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重任。此次大规模采购高端、精密的进口医疗设备,特别是超声电子支气管镜、高清内镜系统及高频手术系统等,将直接助力提升其在呼吸介入、消化内镜诊疗及微创手术等领域的硬实力。设备的升级换代,不仅有助于开展更复杂、更精准的诊疗操作,缩短患者康复时间,也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该中心在区域内的医疗技术引领地位,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患者。
此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流程,通过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体现了公立医院在重大设备采购中的规范性与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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