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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采购信息概览
为优化营商环境,便于供应商提前获取信息、做好投标准备,新县城市水务服务中心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等规定,于2026年3月9日率先公开了未来一段时间的采购安排。此举标志着该单位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潜在供应商提供了重要的市场前瞻信息。
项目核心数据
- 采购单位:新县城市水务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新县城市水务服务中心污水处理厂2026年污水药剂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356.16万元(人民币)
- 预计采购时间:2026年4月
- 采购意向发布时间:2026年3月9日
- 政策依据:豫财购〔2020〕8号文
采购需求与项目背景深度解读
项目目标与重要性
本次采购意向的发布,直接服务于新县城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现实需求。项目核心目标是保障新县城市水务服务中心下辖污水处理厂的持续、稳定、高效运行。通过足量、优质药剂的供应,维持生物处理单元(氧化沟)内微生物菌群的浓度与活性,是实现高效“脱氮除磷”、确保最终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的关键环节。
具体采购标的物
采购内容紧密围绕污水处理工艺实际需求,主要包括四大类:
- 碳源:用于补充污水中的有机碳,为反硝化菌等微生物提供营养,强化脱氮效果。
- 除磷剂:通过化学沉淀作用,高效去除污水中的磷酸盐,防止水体富营养化。
- 絮凝剂:用于污泥脱水等工艺环节,促进固体颗粒聚集沉降,提升污泥处理效率,实现污泥减量化与无害化。
- 紫外消毒系统灯管:用于出水消毒环节的更换,确保消毒效果,有效杀灭病原微生物,保障出水生物安全性。
这些药剂的稳定供应,是确保污水处理厂从生物处理到深度处理、再到消毒排放全流程稳定达标运行的“血液”与“弹药”。
市场影响与供应商须知
此次采购意向的提前公开,为相关化学品生产商、环保药剂供应商及技术服务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商机信号。预算金额达356.16万元,体现了地方政府在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营上的持续投入。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采购单位的初步工作安排,旨在提升透明度,方便市场主体提前准备。具体采购项目的详细需求、资质要求、评审办法及最终时间安排,均以日后正式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建议有意向的供应商密切关注河南省及新县政府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并提前进行产品匹配、技术方案储备和资质文件整理。
此举不仅是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的要求,也展现了新县在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有助于吸引更多优质供应商参与市政公共服务,共同提升城市水环境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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