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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设备采购意向,预算600万元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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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意向背景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封市生态环境局严格遵循《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等文件要求,于2026年3月27日,提前公开了本单位2026年3月至4月期间的政府采购意向。此举旨在提高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做好投标准备。

二、核心采购项目概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涉及一个重点项目,其关键信息集中汇总如下:

项目基本信息表

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1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奖补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便携式粉尘快速测定仪、手持式光离子检测仪(PID)、便携式油烟检测仪及电动扫地车、抑尘车(小型雾炮车)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后续公告)600.002026年4月-

三、项目需求与目标分析

本次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奖补设备采购项目”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和实用性,采购的设备种类覆盖了监测与治理两大领域:

1. 环境监测类设备

  • 便携式粉尘快速测定仪:用于现场快速监测空气中颗粒物(如PM2.5、PM10)浓度,是开展扬尘污染巡查、执法和效果评估的关键工具。
  • 手持式光离子检测仪(PID):主要用于检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气体浓度,适用于化工园区、加油站、喷涂作业等场所的泄漏排查与应急监测。
  • 便携式油烟检测仪:专门用于餐饮行业油烟排放浓度的快速检测,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2. 环境治理类设备

  • 电动扫地车、抑尘车(小型雾炮车):这类设备属于移动式清洁降尘装备。电动扫地车能有效进行道路机械化清扫,减少二次扬尘;小型雾炮车则通过喷洒微细水雾,实现局部区域的降尘、抑尘,特别适用于建筑工地、市政道路、物料堆场等场景。

设备组合采购显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正致力于构建“精准监测+高效治理”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通过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增强对颗粒物和VOCs等污染因子的实时监控能力与快速处置能力,从而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四、重要提示

根据公告说明,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目的在于提前告知市场。所有采购项目的详细要求、技术参数、资质条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均以未来正式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建议有意向的供应商密切关注后续官方采购平台(如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发布的具体招标公告,以便及时获取完整信息并参与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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