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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346万元“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正式招标,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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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心信息概览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正式启动了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程序。该项目预算金额为3,461,359.99元,最高限价与之相同,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计划合同履行期为60个日历天。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采购,体现了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

项目详情与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编号为宛城政采磋商-2026-9,项目名称为南阳市宛城区农业农村局宛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境内。采购内容为该区“四好农村路”的具体建设工程,具体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以官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对工程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作为一个整体进行采购。同时,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关键时间节点与参与方式

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以下时间安排: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5日至03月31日。
  • 获取方式:通过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线下载。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即2026年04月08日09时30分。

本次开标将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进行,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于线上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操作。

供应商资格条件解析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除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特定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与技术能力,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当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信用与合规要求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此外,还需出具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政策扶持与便利措施

本项目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并实行资格信用承诺制,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竞争提供了便利。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一步降低了供应商的参与门槛和资金压力。

信息发布与监督

本招标公告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等官方指定媒体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项目的监督工作由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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