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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2024年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预算490.5万元

2026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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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虞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招标公告,启动“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2024年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该项目预算金额达490.5万元,旨在为示范园建设配备先进的智能化监测与管理设备,是推动当地农村产业融合与智慧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 核心采购信息概览

项目名称:虞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2024年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6-10 / 商政采〔2026〕111号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4,905,0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1个标段

采购单位:虞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德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截标与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不见面开标)

二、 项目采购需求与技术要求

1. 采购内容概要

本次采购主要围绕示范园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需求,采购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气象传感器、土壤墒情探测器、视频动环网关、高空AR球机等关键设备。这些设备将构成园区环境监测、安全生产与智慧管理的硬件基础。

2. 合同履行关键条款

供货及实施周期: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工作。

交货地点:采购人(虞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项目整体验收合格。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3年的质保服务。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设定了明确的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 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 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的黑名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公告同时明确,将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但在本项目资格设置中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四、 招投标活动安排

1. 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6年03月18日至04月08日。有意向的供应商需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与开标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2026年04月08日09时00分前通过交易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时,投标人需在线完成文件解密。逾期上传或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 项目意义与展望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的重要抓手。本次设备采购项目的实施,将直接提升虞城县示范园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通过精准的气象与土壤数据监测、全方位的视频监控,为农业生产的科学决策、园区的安全高效运营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项目的顺利推进,对促进当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目前,招标工作已全面启动,符合条件的设备供应商可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共同助力虞城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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