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扬州博恒新材料定制化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生产厂房二智能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JDFFJSZ2023060006 | |||
工程名称 | 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企业投资 |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以北;赵苏公路以西 | |||
工程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110471㎡,总建筑面积约1000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JDFFJSZ2023060006011 | 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扬州博恒新材料定制化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生产厂房二智能化设备采购 | 公开招标 | 218.22 | 2025-07-08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5-07-08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营业部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63001040240005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5年08月08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5年10月26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7-08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07-14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已由扬江高管[202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扬州博恒新材料定制化厂房及配套建设项目)-生产厂房二智能化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交货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以北;赵苏公路以西 2.1.2合同估算价:约218.22万元 2.1.3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供货及安装期:80日历天(本项目分阶段供货,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招标清单范围内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3.4.1 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商; 3.4.2 同一品牌的设备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的安防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近3个月(2025年4月至 2025 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7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8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3.8.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8.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10.其它 10.1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3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 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地址: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6楼 邮编:邮编:225200 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人:许培琛 电话:0514-86899183电话:0514-86831819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 子 邮 箱:/ 2025年7月8日 备注: 1、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相关内容及说法与招标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 2、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一)投标报价:45分(二)技术响应:30分(三)商务响应:5分(四)供货、运输、进场验收及安装调试:8分(五)售后服务:7分(六)投标人业绩:5分。 3、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许培琛 联系电话:0514-86831819 通讯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6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传真 | 电话 | 0514-86899183 | ||
邮编 | 225200 | E-mail | 784789783@qq.com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6楼 | 联系人 | 许培琛 | |
传真 | 电话 | 0514-86831819 | ||
邮编 | 225200 | E-mail | 843273756@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