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507SZ-534001001
一、招标概况
<城区雨水支管及路面积水点整治工程>于 <2025年07月24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8月15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银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银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华川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华川建设有限公司> | <湖北华生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华生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3692487.0600> | <3711762.6700> | <3726308.42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合格> | <合格>合格> | <合格>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80> | <180> | <18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周文佳>周文佳> | <刘石峰>刘石峰> | <李德文>李德文> |
证书名称 | <市政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242181993329>鄂242181993329> | <鄂242171876283>鄂242171876283> | <鄂242070801274>鄂242070801274>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8月19日>至 <2025年08月21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