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县城第二水源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Q14042620260916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 招 标 项 目 黎 城 县 县 城 第 二 水 源 工 程 EPC 总 承 包 项 目 (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 WQ140426202609160001),已由黎城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以黎发科审发〔2026〕11号、 黎发科审发〔2026〕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 自筹,招标人为黎城县水利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黎城县县城第二水源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招标内容与范围: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本招标项目划分 为一个标段。 3、建设地点:长治市黎城县洪井镇 4、计划工期:24个月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专业规范要求 6、建设内容与规模: (1)取水工程:新建第二水源取水工程一处,DN300取水钢管约200m,设计规模1.05万 m3/d; (2)新建水厂工程:总用地面积6394.75m2,设计规模1.0万m3/d。包括取水泵房、一体 化净水设备车间、送水泵房、一体化处理池等; (3)供水管道工程:新建乡镇主供水管道,包含De355 PE管道11566m;新建农村供水 管道,接入2座现状供水站,包含De160PE管道约5240m; (4)原水工程:新建原水取水一体化泵站1座,De355PE原水管道约2612m,设计规模 5500m3/d; (5)水库防渗加固工程:为保障水源地对第二水厂和太行钢厂的供水需求,对库容 142.31万m3水库实施库底防渗及溢洪道控制段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 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任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 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及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参保证明、 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纳税完税证明(增值税或所得税)、第三方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新公司成立时间不足该年份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链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 中 国裁判文书网”([链接])无行贿罪记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 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 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联合体最多允许两家联合,联合体成员由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 工单位组成,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 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 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7日 获取方法: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链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链接])在线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链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应在 开标前准备好 CA锁,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 利进行。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 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链接])以电子方式提出;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单位:山西群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5340879629 九、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暗标盲评”方式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 治市)([链接])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地 话:0355-6589998 址:黎侯镇河下西街77号 电子邮件:lcfxkh@[链接]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黎城县水利发展中心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河下西街77号 联 系 人:申庆增 电 话:13191154363 电子邮件:1cs1jbgs@[链接] 代理机构:山西群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城区中原西街前胜公寓1单元0901室 联 系 人:张丹丹 联系电话:15340879629 电子邮件:[链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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