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运营公司资产评估机构服务采购项目(2027年-2029年)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南宁轨道运营公司资产评估机构服务采购项目(2027年-2029年)比选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YY202603050002
2.2项目名称:南宁轨道运营公司资产评估机构服务采购项目(2027年-2029年)
2.3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项目规模及比选范围:比选人目前共承担南宁地铁5条线路合计132.5公里、106座车站的运营任务,沿线贯穿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及五象新区共6个城区。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运营公司的用房用地、设备设施、无形资产、数据资产等资产及经营收费标准的定价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评估报告,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6响应要求:在接到甲方书面评估需求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资产评估工作并提供评估报告,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7质量要求:评估报告应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达到评估行业的规范和标准,满足用户需求书的项目要求及验收标准。
3 控制价
序号 | 服务名称 | 具体内容 | 计价标准 | 控制价 |
1 | 按需评估事项 | 1.《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经营收费管理规范》中部分收费标准的定价评估 2.列车和站厅广播冠名服务定价评估 3.列车LCD动态地图广告服务定价评估 4.各场段可出租用房、用地的评估 5.架大修设备出租价值评估 6.废旧物资、存货及固定资产等物资价值评估 7.设备广告服务收费评估 [链接] 9.车辆设备设施使用费 10.基础资源使用费 11.无形资产的评估 12.数据资产的评估 13.其他收费项目及不特定评估事项 | 按固定单价,据实结算,收费标准参照以下档次收费: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1. 100以下(含100) 92. 100以上~1000(含1000) 3.75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75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156. 100000以上 0.1 | 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下浮,下浮率不低于45% |
(注:收费按上述差额计费率计算后进行下浮,若下浮后的收费额不足1500.00元的按1500.00元计算)
4 比选申请人资格、信誉要求
4.1参与比选的单位必须是合伙制(含特殊普通合伙)或有限责任公司。
4.2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为为资产评估总机构(总所),已在省级财政部门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仅分支机构备案不予认可,分支机构取得总机构授权参与亦无效。须提供备案回执或主管部门官网备案公示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4.3 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其中1个定价服务或评估服务项目,并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4 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被处于责令停业;(2)比选申请资格被广西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3)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4)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选)、严重违约或质量责任事故的情况。
4.5单位法人(负责人)或监事会成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4.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7无不良行为记录。
5 资格评审方式
资格后审。
6 比选文件的获取与发布媒介
6.1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在发布媒介下载电子版比选文件。
6.2发布媒介:
本项目信息同时在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链接])、中国e车网([链接])和国有企业阳光平台(https//[链接]#/)发布(比选申请人需在本项目比选评审开始前自行登录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链接]#/)注册,以供应商身份入库该平台),请各比选申请人及时关注。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澄清、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其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7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比选文件须密封后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05会议室,递交现场联系人: 刘工 、电话 0771-2778324 。
7.2 比选申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持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单独携带,不装入密封袋)递交。递交时需出示递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支持实体身份证、电子身份证或驾照)以供核验。
7.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人不予受理或按否决处理:
(1)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2)比选申请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封装;
(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人员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手续不全。
8 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邮 编:5300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10180615@[链接]
业务主办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刘工 电话(0771-2778324)
业务监督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黎工 电话(0771-2778946)
9 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771-2778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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