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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宿迁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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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泗发改投〔2025〕2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泗阳县交通运输局 /批准,项目业主 为泗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级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省级资金3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泗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括:

立项规模:包括标线约23000平方米、对老旧标志牌、锈蚀杆件进行更新(包括 交通法规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辅助标志等)约500个、对全县道口警示桩查漏补缺约500根、对锈蚀桥梁扶手进行更换约700米、新增路网监控系统5套等。工程总投资约340万元。

2.2 招标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安装波形护栏、老旧标志牌更换、锈蚀杆件更新、增补标志(含交通法规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组合标志、限载标志等)、道口标柱、道路标线、桥名牌、桥梁扶手换新、新增路网监控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项目地点:位于泗阳县境内所有农村公路。

2.4 工期

工期:18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2.5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3154168.97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的其投标无效。

2.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完成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8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如单项合同中同时包含有非交通安全设施分项工作内容的,需在工程简介中单独列明交通安全设施分项工作内容及其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的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

a.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b.项目总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在建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 期间的工程。

d.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 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含 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上述“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直接生成 的《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 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间和开工至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 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 1/2,若“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投标人可采用“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上述截图也无 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投标人须保证 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5)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令2017 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6)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2025年3月或2025年4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至投标文件中,若投入人员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返聘合同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 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 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复印件或者上述截图复印件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3.6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

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 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 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泗阳县众兴镇俞杨北路 8 号

邮政编码: 223700

联系人:庄培航

联系电话: 0527-85262346

招标代理:中天志远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泗阳县政务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邮政编码: 223700

联系人:吴美霞

联系电话: 13951393023052780703122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818:00至2025年56日9:00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56日9时00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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