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血型2室试剂耗材(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9号金石柏朗大厦12层1201、1202、1205室(陕西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XHW-2025-009-1
项目名称:血型2室试剂耗材(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1,4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血型2室试剂耗材(三次)采购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77,5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7,5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HLA高分辨测序分型试剂 HLA高分辨流式分型试剂(3D-SSO方法)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7,5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需配送
合同包2(血型2室试剂耗材(三次)采购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173,89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3,89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其他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 | HLA I类及血小板抗体筛查试剂(Luminex法) HLA I类及血小板抗体筛查试剂(ELISA法) HLA特异性抗体鉴定试剂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3,89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需配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血型2室试剂耗材(三次)采购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3.1.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1.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1.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8、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近3个月内);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1.9、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药品的,生产厂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纳入药品管理的提供《注册证》或《再注册批件》;进口产品需提供完整授权链条的产品授权书,且授权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3.1.10、供应商提供非我站职工及其亲属投资举办的企业承诺书。
3.1.11、供应商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
3.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血型2室试剂耗材(三次)采购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3.2.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2.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2.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2.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7、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8、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近3个月内);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9、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药品的,生产厂商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纳入药品管理的提供《注册证》或《再注册批件》;进口产品需提供完整授权链条的产品授权书,且授权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3.2.10、供应商提供非我站职工及其亲属投资举办的企业承诺书。
3.2.11、供应商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
3.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至 2025年08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9号金石柏朗大厦12层1201、1202、1205室(陕西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9号金石柏朗大厦12层1201、1202、1205室(陕西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9号金石柏朗大厦12层1201、1202、1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3、获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9号金石柏朗大厦12层1201、1202、1205室;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获取。
4、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
地址:朱雀大街407号
联系方式:029-85212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9号金石柏朗大厦12层1201、1202、1205室
联系方式:029-8751995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菲
电话:029-87519950-809
陕西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