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三百里田园综合开发项目配套设施项目育秧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上饶市信州区三百里田园综合开发项目配套设施项目育秧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7626411.95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4F001278482 20沙溪镇项目用地报批、维护及各类服务费用 1 项 78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内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提交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情请见招标文件中具体规定。(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提供产品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2025年05月25 00:00 至 2025年05月31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