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庆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肇源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肇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源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大庆市肇源县境内,共涉及8个乡镇19个行政村。分别是和平乡华原村,民意乡建民村、建国村;头台镇东大村、七家子村、瓦房村、团结村;义顺乡长胜村、革志村;二站镇平原村;超等乡成功村、维新村;茂兴镇当权村;新站镇古城村、向前村、安合村、新合村、新站村、靠山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14.9万亩,其中新建7.1万亩,改造提升7.8万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41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各标段不允许兼投,发现兼投者,取消其所有标段投标和中标资格。
2.8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10,156,467.04元;
第二标段:28,497,508.6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完成资质证书更换的,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建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建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第一标段: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第二标段: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需提供安全考试合格证书(C证),上述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E8%BF%913%E5%B9%B4%E5%86%85%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5%90%8D%E5%8D%95%E3%80%82%3Cp%3E
(2)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近3年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5%B7%A5%E7%A8%8B%E9%87%8F%E6%B8%85%E5%8D%95%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10%E6%9C%8824%E6%97%A500%E6%97%B600%E5%88%86%E8%87%B32025%E5%B9%B410%E6%9C%8831%E6%97%A500%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3%80%82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
7.2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严禁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有违规出借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肇源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13555543269
招 标 人:肇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0459-8223290
招标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89号
联 系 人:吴金华、张营
电 话:0451-81900000
电子邮件:zb2@zbgj.ltd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