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采购代理机构)受
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拟对
“广安投资集团工会一批运动装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GACG2025055
(本项目编号以此为准)。(二)项目名称:广安投资集团工会一批运动装采购。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含税单价600元/人,预计含税总金额21万元。
注: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仅为本次报价的基础,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以实际终验合格的数量结合供应商报价进行结算。(五)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广安投资集团工会一批运动装采购,包括保暖风衣、短袖针织衫、
梭织九分裤,含税单价为600元/人,预计含税总金额约21万元。成交供应商需和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要求(一)采购清单:
序号 | 品名 | 品牌及款号 | 颜色 | 数量 | 最高限价(含税) |
1 | 保暖风衣 | 特步975129160089-6 | 浅苔灰/森夜蓝 | 1件 | 600元/人 |
2 | 短袖针织衫 | 特步975229010218-1 | 珍珠白 | 1件 |
3 | 梭织九分裤 | 特步975229690548-1 | 正黑色 | 1件 |
注:1.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包括服装费、量体费、人工费、运输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2.采购清单样式图片详见附件2,颜色和数量以采购人最终确定的为准。(二)服务要求:
1.包装要求:货物每件包(箱)内外附清单(清单内应注明单位、部门、姓名);
2.量体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需自行到采购人单位进行一对一量体,一人一码,确保服装型号合体;如因成交供应商量体数据不准确造成服装不合体,由成交供应商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货期限:30天。
(四)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合格后,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及合同单价为依据,一次性支付全部结算价款。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五)询价保证金的缴纳:
1.保证金金额: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2.供应商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
2.1通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至招采平台提示的指定账户(由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账户),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须一致。供应商在交纳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2以保函形式提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系统申办保函。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在报价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六)询价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函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作废。
(七)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人要求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询价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并将保证金余额(如有)直接划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由采购人处置:
(1)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响应询价文件的报价文件;
(6)报价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八)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缴纳合同(含税)金额
5%(精确到元)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或保险合同。
①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以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原件(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见索即付,保函的格式和内容必须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采购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八)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承诺书加盖鲜章,格式自拟】注: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5年4月8日09:00至2025年4月10日17:00。
2.获取询价文件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获取询价文件。
3.获取询价文件费用:
200元/份,须通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询价文件售后不退,参与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
“项目信息”,认真阅读
“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询价文件)。
注:供应商未按以上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限获取询价文件的,将视其不具备参与资格。本项目询价文件购买费用统一缴纳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以上专用账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供应商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出具。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4月11日09:00-09:30(北京时间)。
九、提交报价文件方式和地点:1.提交报价文件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文件。
2.提交报价文件的地点: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注:报价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各1份)并密封,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提交报价文件的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3.报价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4)报价表。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除报价表外其他项为资格审查项。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报价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信息或签字(签章)的地方均提供其经营者的信息或由经营者签字(签章)。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一)采购人在监督代表的监督下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唱价。
(二)本项目由
3人组成询价小组。具体询价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报价文件做无效处理。
(三)询价小组汇总资格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并排名,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
(五)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询价失败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其他事项(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询价文件或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三)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收款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银行账号:119905520004十一、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采购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ga.swuee.com)、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s://gatzjt.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3558662447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33
电子邮件:
609851840@qq.com招采平台系统注册咨询:028-86123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