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路(岱河桥―龙河)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淮北市人民路(岱河桥―龙河)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项目编号 | HBGC25131 | ||||
标段名称 | 淮北市人民路(岱河桥―龙河)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HBGC25131001 | ||||
招标人 | 淮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
最高限价 | 设计费:固定总价2080000元;建安工程费:108010200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金色云天7#8层 联系方式:18956123931、1885617012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9时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12个月(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标人按照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1. 恒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山东迈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云南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1. 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内容与联合体成员 资质范围不符,单位初步评审不通过; 2. 投标函中招标人名称填写错误;投 标函中报价填写错误,单位初步评审不通过;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见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单位初步评审不通过; 4.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内容与联合体 成员资质范围不符,单位初步评审不通过。 | ||
中标(成交) 单位 | 名 称 | 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化学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计划工期12个月(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标人按照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 ||
地 址 | 安徽省淮北市南黎路90号;南京江北新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科创总部基地4号楼;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73号。 | ||||
投标价(元) | 设计费:2080000元 、建安工程费:103041730.80元; |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刘潇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皖1342017201900195 | |||||
设计负责人 | 姜永耀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ZMD-HB-GC-ZG-20190004 | |||||
施工负责人 | 刘潇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皖1342017201900195 | |||||
技术负责人 | 刘成龙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审查,达到施工图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总承包项目经理获奖 | / | ||||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 1.新建凤霞西路建设项目 |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1.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聚甲醛项目边坡治理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1. “宜昌市江城大道(点军大道-夷桥路)市政工程”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2. “黄梅禅文化旅游区五祖寺景区菩提小镇项目”荣获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3. “春晓花园项目二期工程”荣获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示范工地; 4. “淮北相南地块-相南花园(相南小区)-3组团工程”荣获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示范工地; | ||||
企业业绩 | 1.淮北市骏驰路工程; 2.霍邱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3.淮北市杜集区淮宿蚌高铁沿线滂汪山周边露天采场生态修复项目(一期)治理设计。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月15日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吕敏、张林利、陈茜、丁立生、孙兰英、程祥飞、赵建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经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参照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附录A中招标 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20%收取,具体收费金额为:5.5万元。由招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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