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LY(CS)2026-05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昌吉学院新城校区3#教学楼、3#宿舍楼消防整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成交结果更正 | 新疆泰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昌吉学院新城校区3#教学楼、3#宿舍楼消防整改项目已发出中标通知书,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应当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多次书面催告中标供应商限期前来签订合同,但该供应商既不按要求签署合同,也不书面提交放弃中标函,持续拖延,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已实质构成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采购人决定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组织招标。 |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学院
地 址: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
联系方式:0994-2333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66号科创花苑B3办公1501室
联系方式:13201305600、0991-3193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嘉文、石龙彦、李瞾
电 话:13201305600、0991-319333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昌吉学院新城校区3#教学楼、3#宿舍楼消防整改项目已发出中标通知书,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应当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多次书面催告中标供应商限期前来签订合同,但该供应商既不按要求签署合同,也不书面提交放弃中标函,持续拖延,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已实质构成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采购人决定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组织招标。附件信息:
500.4K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