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YJ-2025-1013
项目名称:
沧州经济开发区交通设施新建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745902.22
最高限价:
1745902.22
采购需求:
海河东路开发区段(沧盐路-开曙街)部分路口的信号灯工程及对应的线缆和管井工程、道路标识牌工程、沧盐路口花池改沥青路面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detail#竞争性磋商公告_03#_#jpg#_#28e08847-8377-4749-b5f8-c4e268e0808a@_@竞争性磋商公告_02#_#jpg#_#5f40614e-c6df-4e53-9c21-d56c851882b7@_@竞争性磋商公告_01#_#jpg#_#7d26b3ce-b959-463e-b9ac-ff9b2eb66c95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进场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3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4 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3.5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近三年内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准)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30日至
2025年11月05日,
9:00-12:00-2:00-5: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3日09点0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3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沧州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092371;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8181999,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
(CA),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6、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本级
地址: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
孟洋
0317-3096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沧州悦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沧州市运河区永安财富广场106
联系方式:
赵津缘
0317-8181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津缘
电 话:
0317-818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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