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SC1004808 |
|---|---|
| 项目名称 | 四川内江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旧电缆资产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四川内江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75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2-18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免责申明 本次转让标的资料已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不因实际交割数量、规格型号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名。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成交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2.现场查看 本次转让项目参与报名需提交《现场查看确认书》,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若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等,须携带营业执照(机构证件)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现场查看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意向受让方凭《现场查看确认书》方可到交易所报名参与受让。 3.价款结算: (1)本次转让标的具体重量不详,成交后由转受双方负责称量过磅(称重以标的物实际拆除的纯铜现状过磅,称重设备需由转受双方共同认可并现场参与监督,现场拆除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称重后依据转让方确定的单价据实结算,具体单价详见附件《资产单价明细表》。 (2)本次转让项目以“先结算,后交割”为原则,由转、受双方共同配合核算拆卸数量、重量及转让价款,转、受双方应在完成核算后向内江分所去函明确该转让资产结算明细及结算金额,受让方应在完成核算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转让资产结算函件载明金额,将该资产转让价款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转账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指定账户。转让方应在内江分所确收到该资产应收交易价款后,再向受让方交割该转让资产。 4.拆卸清运: 因转让方场地限制,受让方需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在转让方指定的区域内完成资产的拆除、称重等工作,并再相关工作完成后的3天内完成清运工作,不得干扰和影响转让方其他区域及设施设备的正常工作。 5、注意事项: (1)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废旧回收、拆卸作业、清理运输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安全作业,做好安全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保护周围建筑、场地、设施设备、装修、管线、环境等不受破坏。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上述内容损坏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进行相应赔偿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如造成严重事故的,将依法移交相应部门处理。 (2)本次转让项目即拆即称,称量后由转、受共同记录,完成记录后相关资产的保管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因受让方管理不善导致标的丢失等相关情况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须自行组织相关施工工具和车辆进行拆卸、装载、清理和运输,并自行聘请并管理人员进行本次转让工作相应作业,此期间受让方聘请的人员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由受让方负责。 6.相关费用: (1)本次转让项目所产生的运输费、作业设备使用费、保险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包含增值税。 (3)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7.其他未尽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8.资产存放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乌鸡冲村,联系电话:15982104873(舒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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