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华江支行营业厅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华江支行营业厅装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施工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华江支行营业厅装修项目
1.2项目编号:BJGJGXGLCG20250009
1.5采购项目合同估算价:¥375142.60
1.6采购项目概况: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华江支行营业厅装修项目,建设单位为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主要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计划工期:60天(日历天)
2.3建设地点:桂林市
2.4质量标准:合格
3、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条件: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磋商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磋商禁入期内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5)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6)其它要求:
1)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其他主要人员资格:应至少配备: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各一名,以上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书。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拟投入本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供应商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期间连续三个月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磋商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年6月17日上午09:00至2025年6月24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4.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由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采购文件。
4.3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
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委托代理人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4采购文件(不含图纸)每标段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5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3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