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400250470020000040
二、项目名称: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嘉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快速路车辆清障、拖移与保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响应报价:1199000(元) | 嘉兴市金龙汽车服务中心 |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曙光路139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嘉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快速路车辆清障、拖移与保管项目 | 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嘉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快速路车辆清障、拖移与保管项目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阐贇(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应雪春,孙慧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按照1.05%收取,不足肆仟元按肆元收取,100-500万元按照0.56%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61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嘉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43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9977620
质疑联系人:叶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3-89977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庆丰路与九曲路交叉口徽商大厦26楼求是招标会议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璐、朱鑫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882505、0573-88882506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嘉兴市财政局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环城西路55号
传真:/
联 系 人:姚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03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