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381-02209 
                      二  、  项目名称:海城市应急管理局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应急管理局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1,239,000(元)
                     评审总得分:86.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应急管理局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应急管理局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C01030900矿山工程技术研究服务)
                     服务范围:海城市矿山企业40家
                     服务要求:1.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深度检查,对监管企业实现全覆盖,深入查找责任体系、制度建设、现场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重大灾害治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安全投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指导企业对相关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企业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要求企业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市应急管理局相关队室书面报告。若矿山企业在第三方检查后1月内,被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则该矿次检查作废,相关检查台账和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市应急管理局。 2.根据对矿山企业实施服务时检查的结果,系统梳理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薄弱环节,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重点监管建议,将检查结果和整改建议编制成研究报告初稿。初稿完成后,邀请相关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技术专家召开评审会,根据评议意见对报告进行全面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专家意见,最终形成研究报告。 3.详细记录服务企业内容,对服务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安全管理现状进行汇总,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服务重点,检查结束后每个企业均出具评估报告,项目结束前提交矿山隐患排查风险评估总结。 4.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要求,对矿山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督促指导“一矿一策”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的建立、完善。督促提升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并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工作安排,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进行验收和评估以及其他安全技术服务咨询和现场评估等工作。 5.建立服务企业“一矿一档”资料,传播安全理念,指导培育安全文化,促进企业自主管理发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6.市应急管理局和第三方根据矿山规模确定每家企业的具体检查天数,每家企业检查平均不少于2个工作日(不含往返路程),以40家矿山企业为基数,井下和露天各20家,(根据当年实际生产建设情况,可能少量增加或减少)每次检查要组成9人的专家检查组,露天4人,地下5人,总计按360个专家工作日计算。专家从采矿、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灾害防治和测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调度和应急管理等专业抽取。 7.结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针对矿山主要灾害情况、安全管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出具报告,报告编制需投入3人,全年每人工作时长折算3个月,合计9个月。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武国峰、胡宏钧(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应急管理局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市场调节价格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水务大楼8楼 
                      联系方式:13941269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中基财富广场小区12#楼7号网点  
                      联系方式:0412-353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振朋 
                      电      话:0412-35399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文件-海城市应急管理局聘请国家级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开展矿山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