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NZY2025-6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州元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治理工程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元阳县润元水利水电 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规范化建设工程:规范化建设工程内容:建设隔离防护围栏7130m:交通 警示牌18块,宣传牌39块,界标牌42块。(2)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①生活污水收集工程主要包括:DN110PVC出户管31260m、DN300钢带增强HDPE螺旋管32887m、O700污水主 管检查井1588座、户用格渣井2084座: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10m3/d沉砂池+厌 氧池+氧化塘+人工复合湿地污水处理站5座,15m3/d沉砂池+厌氧池+氧化塘+人工复合湿地 污水处理站3座,20m3/d沉砂池+厌氧池+氧化塘+人工复合湿地污水处理站1座,30m3/d沉 砂池+厌氧池+氧化塘+人工复合湿地污水处理站3座,40m3/d沉砂池+厌氧池+氧化塘+人工 复合湿地污水处理站1座,60m3/d沉砂池+厌氧池+氧化塘+人工复合湿地污水处理站3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州元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州元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治理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合法的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 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2024年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 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 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的磋商申请人,可提供情况说明, 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磋商申请人, 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自行提供承诺或书面说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要求磋商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 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磋 商申请人自行提供承诺或书面说明)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注册在本单位)及工程类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承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 监理工程师)需驻守本项目对项目负责。
3.3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存档并统一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磋商申 请人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 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持有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信息。
以上证件必须是在年检有效期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蒙自市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