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三都区块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产业科技孵化园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145 招标单位:缙云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树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锦秀、0578-326169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 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1 | 缙云县鑫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80190039 | 45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李伟新 |
2 | 浙江万顺建设有限公司 | 80190039 | 45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杜静燕 |
3 | 浙江柒禾建设有限公司 | 80190039 | 45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杨李佳 |
4 | 正达建设有限公司 | 80190039 | 45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朱小庭 |
5 | 浙江正茂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80190039 | 45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祝俊荣 |
6 | 丽水广诚建设有限公司 | 80190039 | 45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蔡楚楚 |
公示时间: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1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016190。
公示单位:缙云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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