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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伊芦中心小学教学楼重建项目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连云港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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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灌云县伊芦中心小学教学楼重建项目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7011837000112001001JS3207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伊芦中心小学教学楼重建项目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25〕100号、灌发改投资〔2025〕1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伊芦中心小学校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灌云县伊芦中心小学教学楼重建项目及附属设施施工,新建教学楼一栋,总建筑面积4048.39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泵房水池),建筑高度:12.30m(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附属设施包括门卫工程、雨污水、给水、道路、电气工程等

2.1.3 最高投标限价:12995998.29(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

(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签约合同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上述公共建筑不包含住宅楼、宿舍、厂房及仓库等项目;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扣除履约保证金。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对企业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②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④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⑤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⑥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51124日至2025121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1215 9 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9)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此项仅限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格式不得修改)

(10)投标人品牌承诺书;如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11)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此项由招标人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0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第11项由招标人查询并截图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入围方式的确定

(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2)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先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业绩,取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业绩得分排名:有效投标人为12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有效投标人为5名以下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确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确定人数的限制。

第二阶段:公布第一阶段评审情况,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文件进行第二阶段评审(报价文件评审)。

第一阶段评审结束后,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不因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第二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因无效投标导致投标人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再递补。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分值构成(总分100):其中投标报价88分;施工组织设计10分;投标人业绩2分。

(一)投标报价(88分)

①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88分;

②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基准价的确定: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0~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0~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0~1分

4、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0~1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0~1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4页);0~2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5-15页);0~1分

8、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现场答辩,具体程序如下:(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为:开标当日15时00分,地点为: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七楼开标一室(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放弃项目负责人答辩处理。(3)工作人员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4)评标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相关资料),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5)该评分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投标申请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须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9、扣分项超出篇幅要求,每低于或超过1页扣0.02分

说明:1)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上,每低于或超过1页的,扣0.02分。

5)暗标要求:①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及图片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四号。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总篇幅为40-80页。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标设图形和彩色文字;不得出现建筑企业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潜在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三)类似业绩(2分)

投标人类似业绩(2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每有一个得0.5分,此项最高得2分。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标明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

(2)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签约合同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上述公共建筑不包含住宅楼、宿舍、厂房及仓库等工业建筑;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扣除履约保证金。

(4)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与评分业绩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光辉岁月商务花园3号楼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200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5151200125                   电    话:0518-85855258、18115991881

12.重要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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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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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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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市场主体“一次注册、全省通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全省统一主体库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将于2025年5月6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各市场主体可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7082/jsztk%3C/p%3E

/#/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请各市场主体提前登录、注册全省统一主体库,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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