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化精品温泉酒店装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备字(2024)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交投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
招标人为张家口市交投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6950万元。项目利用宣化区皇城路北85号现有商业建筑进行装修装饰改造,包括室内装修、筹开物资采买及人员培训等。需满足大堂接待区,更衣换鞋区,助浴区,淋浴区,泡池区,功能房,厨房,餐厅,休闲娱乐区,吸烟室,足疗按摩房,客房,卫生间,配套用房(布草间,技师房,员工宿舍等)等功能需求。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79.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402.51平方米。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路北85号。
2.2招标范围:2.2.1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模式(EPC+O),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以及竣工验收后精品温泉酒店运营相关的一切事宜。2.2.2项目设计内容:工程施工图设计。2.2.3项目施工内容: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工作。2.2.4项目建设部分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2.2.5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发包人报批报建、配合发包人施工审批及许可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2.2.6在委托运营期内,按照谨慎运行惯例、适用法律和合同约定运营、管理、维护项目设施,运营服务期限为不少于10年。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计划总工期计划258日历天,试运营日期2026年10月1日。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日内完成补充和修改,其他与设计相关的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行业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 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建造师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执业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人员担任。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人员担任。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提供一个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至少含首页、关键页部分及盖章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材料日期为准。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3.1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4.3款规定的情形。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3.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3.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3 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 3.3.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3.3.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3.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3.9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公共建筑类的建筑面积在10000㎡及以上或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4 09:00:00:00至2025-12-09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不要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向张家口市交投实业有限公司、张家口世通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李少鹏、王东升,联系电话:0313-2046777、0313-8188111。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宣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3-3167028
电子邮箱:xhxzbb@126.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元)0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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