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遴选临床所需药品、耗材器械配送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委托,就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遴选临床所需药品、耗材器械配送服务项目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1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遴选临床所需药品、耗材器械配送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HNCH-2025-0801
1.3遴选内容和要求:医院临床所需药品、耗材器械配送服务
1.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1年1签,医院每年对配送企业进行考核和信用评估,合格后续签次年药品供应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
1.5标包划分:共2个标段,一标段:医院的临床所需药品(大输液、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国家集采品种除外)的配送服务;二标段:医院的临床所需耗材器械的配送服务。注:投标人可同时报两个标段,也可同时中两个标段。
一标段选择三家配送公司、二标段选择三家配送公司。各标段中标公司在各自标段享有同等权力和义务,对招标范围内的配送药品按医院药品品种目录进行随机平均分配,一定时期内,根据医院和各标段中标公司的意见可对分配品种进行适当微调。
1.6本项目采购完成后各成交供应商应保持良好的配合协作关系,以确保采购人后续各项工作推进顺利。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或承诺函,■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
注:一标段、二标段均需满足以上资格要求。
2.4一标段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2.5一标段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备案,满足关于药品配送“两票制”的要求;
2.6一标段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与药品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仓储场所,具有完整的冷链系统,仓储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冷库面积不小于80立方米,配送车辆不低于2辆,并配备冷链车不低于1辆;
2.7一标段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近一年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参保证明;
2.8一标段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对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提供药品配送服务(同时兼顾普药、短缺药、急救药的配送能力,不含国家集中采购药品配送)的成功案例至少一例,需提供合同及甲方对供应商的服务评价;
2.9一标段投标供应商能够遵守《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参考外省中标结果的温馨提示》,无挂网价格的药品,应承诺按照全省最低价供应,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10二标段投标供应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耗材有关规定。
2.11二标段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12二标段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耗材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仓储场所,具有完整的冷链系统,仓储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冷库面积不小于20立方米,配送车辆不低于2辆,并配备冷链车不低于1辆;
2.13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7 日至2025年08月13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院内西楼三楼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获取
购买遴选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报名将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至时间:2025年 08月1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院内西楼三楼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8月 1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院内西楼三楼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人:时老师
联系电话:0372-3318025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39号
代理机构:河南聪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玉杰
联系电话:166272793060372-3669663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院内西楼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