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项?名称: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
2.项?编号:XCCG(FZ)2025014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8596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8596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500.00
采购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元)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1 1-1 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 485960.00 物业管理 4500.00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不低于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
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中小企业采购。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6.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5月15日起至2025年05月23日止,北京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6.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日上午09:00。
8.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