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安市公安局摩托车配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67号,启迪中心K座28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T[2025政采]第015号
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摩托车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1,67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摩托车配件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1,67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1,67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 | 货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1,670.00 | 211,67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采购人要求配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摩托车配件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摩托车配件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自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自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2025年4月1日至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供应商应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代理人须提供2025年2月1日至今供应商予以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67号,启迪中心K座28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67号,启迪中心K座2801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67号,启迪中心K座280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介绍信须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保密要求:接收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机构、个人)凡获取本项目文件资料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获取文件通过互联网(包括网站、云存储、社交软件、电子邮件等电子传播途径)进行公开、传播或扩散;禁止将文件向任何第三方(含其他法人实体、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等)进行披露、转让、复制或提供查阅。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公司或个人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63号
联系方式:029-86751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辰景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67号,启迪中心K座2801号
联系方式:029-89381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晨昱、王芳、腾芸鹏
电话:029-89381506
陕西华辰景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