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金山园区高原特色农产品智慧型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丽江市金山园区高原特色农产品智慧型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093faac-99c4-44c4-a6b9-b06e598bf1a7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30.0% 贷款 70.0% 外资 % 1093faac-99c4-44c4-a6b9-b06e598bf1a7 | ||
建设规模: | 该项目主要建设智慧型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用于以食品加工为主的产业园区用房,总建设用地面积约47146.39㎡,总建设厂房及配套总建筑面积约为51367.91㎡。1093faac-99c4-44c4-a6b9-b06e598bf1a7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04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8-5152675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丽江市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陆洁 |
办公电话: | 13033342521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肖天美 |
办公电话: | 18988432132 | 移动电话: | 18988432132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700202500094001001 |
标段名称: | 丽江市金山园区高原特色农产品智慧型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11 09: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25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二(三楼)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0359.4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丽江市金山园区高原特色农产品智慧型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主要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具体为:(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作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及后续服务等并完成建设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以及总图所涉及的规划完善及协调工作内容。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至工程竣工;(2)施工部分: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采购部分:完成总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和保管。应充分满足工期节点要求,做好土建与机电设备安装、室内装修等的衔接工作、涉及电梯、起重机、燃气设备等特殊(特种)设备,需要办理相关使用许可手续的,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建设地点:丽江市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的东山片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与招标人签订连带保证协议;(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
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以下资质的企业联合体:(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和劳动关系证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3)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和劳动关系证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4)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拟派设计项目组人员配备合理,需配备专业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https://zlaq.mohurd.gov.cn/,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各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财务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的会计报表。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2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及网站查询截图。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还应提供的其他资料:(1)拟派人员不更换承诺;(2)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承诺;(3)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7-25 09:00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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