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物资名称 | 材质 | 规格型号 | 计划数量(吨) | 可供货数量(吨) | 单价(元/吨) | 金额(元) | 生产厂家 | 计量方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角钢 | Q235B | 50*50*5*6000 | 15 | 磅计 | 2025年5月1日前 | 广西柳州格瑞米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供货方需包到不包卸车 | ||||
2 | 角钢 | Q235B | 40*40*4*6000 | 35 | 磅计 | ||||||
合计 | 50 | ||||||||||
备注:一、付款结算方式:先货后款。交货完毕并收到结算材料及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 | |||||||||||
二、厂家要求:翅冀、正丰、盛财、宝得。 | |||||||||||
三、报价人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成立2年及以上。 | |||||||||||
四、供货方负责卸车。质保书一式四份。 | |||||||||||
五、供应商在报价截止前应确认可供应数量及品牌,不可在中标后进行可供应数量及品牌的变更。 | |||||||||||
六、请有意向单位直接在上述表格中填报数量、单价、金额、生产厂家等信息后并盖章,在截至日期前将扫描件在报价页面附件中上传,未盖章的、超过截止时间的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 |||||||||||
七、如发生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且满足第二、三条要求的情况,按递交报价材料时间先后的顺序推荐成交人。 | |||||||||||
八、成交供应商后续须配合我公司客商入库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否则后续项目采购我公司有权拒收其报价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