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1310002501362001
2.项目名称: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区道路维修及挖掘修复项目
-道路维修部分
3.项目预算金额:
970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970
万元
4.项目单位: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期限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区道路维修及挖掘修复项目-道路维修部分A包 | 5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按照实际委托工作量经核算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止,终止日期以上述两者先到者为准 | 市区道路维修 |
2 |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区道路维修及挖掘修复项目-道路维修部分B包 | 47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按照实际委托工作量经核算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止,终止日期以上述两者先到者为准 | 市区道路维修 |
6.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按照实际委托工作量经核算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止,终止日期以上述两者先到者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不再收取保证金
;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址:
http://www.hebpr.cn/)
。
3.方式: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
网上发布后
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
025
年
6
月
6
日
0
9
时
0
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
3.
递交方式: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
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依据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6-2920630。
3.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收取保证金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
145号
联系方式:
彭超0316-2012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廊坊市冠卓凯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董村小区
A区1号楼3号房
联系方式:
高佳苒0316-5210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佳苒
电话:
0316-5210925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 号楼 2层
电话:
0316-2920616。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