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项目“标准地”
公开出让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2025〕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徽县人民政府批准,徽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徽县2025-3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项目“标准地”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米)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2025-35号 | 位于栗川镇吴湾村,东滨河路南段、七号桥南侧。地块西临东滨河路南段,南临空地,东临规划环山路西侧,北临七号桥连接线。具体位置以宗地图为准。 | 13333.22平方米(约合20亩) | 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24 | 50年 | 410 | 5 | 300 |
注:1.工业项目“标准地”作为年50万头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用地,各项投资建设指标设定如下: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亩均投资不低于300万元;年工业生产总值不低于7200万元,年亩均产出不低于360万元;项目达产后实现亩均税收每亩14万元;环境标准、污染物排放达标率需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规定的要求。 2.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250730000003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一)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二)拖欠土地出让金未交清的;
(三)其他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
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一)以拍卖方式出让的,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21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二)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报名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31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六、报名及报价方式
本次公开出让采用线下和网络同步报名。申请人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以投标人身份进入“交易一网通办”,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42.15.25:8090/TPBidder)进行网络报名,并按照出让文件文本填写纸质《竞买申请书》等报名材料后上传至甘肃省权益类系统提交审核(上传资料与线下填写资料应一致)。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可登录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价。(报名及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参考《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意向受让方操作手册》)
七、出让方式的确定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达到三家(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于2025年8月21日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系统将自动转入网络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11:00时
2.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网上报价在“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5年8月22日11:00时至2025年9月2日17:00时
2.挂牌报价地点: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3.挂牌出让会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九、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自2025年7月31日起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领取《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项目“标准地”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5-35号)》。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宗地是租赁转出让的建设用地,在同等出价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受让权。
(二)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三)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徽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四)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五)受让人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六)徽县2025-35号宗地供地条件按照现状(规划指标详见徽规TJ(2024)16号《规划条件通知》)。
(七)土地使用权人完成土地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与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建设完成后,由陇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水保局等“标准地”出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现场验收。
(八)在网上竞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或造成既定事实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项目“标准地”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5-35号)》载明的为准。
徽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一)徽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939-7521605
(二)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3893441194
特此公告
徽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