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比选公告
湖南省
受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本次比选邀请的参选人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名称: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二、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品种:中期票据;
3、注册批复机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4、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5、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期(含10年),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结合市场情况灵活决定;
6、利率:具体由永州潇湘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承销费:年承销费率参选报价上限值为发行额的0.10%/年以内(含0.10%/年)。本项目的承销费具体以中选费率为准,本项目的法律服务费由中选机构承担,发行人在计算承销费时直接扣除(律师服务合同由发行人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中选机构有权推荐合作的律师事务所);
9、比选范围: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文件的编制、报批及发行工作、与审批和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等全程发行及承销工作以及发行人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
10、工作时限:2025年10月前完成。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总行/总部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独立主承销商资格的金融机构(参选人可以是总行/总部或各分支机构)。熟悉中期票据申报发行程序、具备中期票据承销能力(提供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承销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信用记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具有相应的内部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处于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整改、取消或暂停业务的状态(须提供承诺书盖章原件);
4、参选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正常,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5、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联合体参选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5.1参加联合体比选的单位数量不超过四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参选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2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参选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比选,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参选申请,否则,与其相关的所有参选申请均无效;
5.3联合体参选申请人仅需任一成员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独立主承销商资格,其他成员可将条件放宽至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承销商资格即可,其余事项均应满足参选人资格要求。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参选、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若联合体参选,综合评分仅针对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情况计分。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2、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
采用现场报名获取的由参选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承销资格证明、联合体协议等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购买比选文件;
3、比选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未按以上要求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的,其递交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5年05月22日09时30分;地点:永州市(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的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比选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比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