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工程量清单中“2.3”更改为:响应报价应是采购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如有)等,按照有关价格指数、2017年辽宁省《市政工程定额》、《园林绿化工程定额》、《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辽宁省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及投资风险填写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及单项的综合单价与合价,并最后确定响应总价。
(2)二、工程量清单中“3. 其他说明 合同价格调整方式”更改为: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成交供应商提出,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中已有或类似单价按合同单价执行。②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均应执行响应文件最终报价中原有的单价。
(3)二、工程量清单中“4.工程量清单”更改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根据北票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北票市巴图营乡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中工程预算出具。采用2017年辽宁省《市政工程定额》、《园林绿化工程定额》、《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辽宁省通用安装工程定额》进行编制。
2、本采购文件第六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部分内容更改如下:
(1)“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更改为:(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成交供应商提出,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中已有或类似单价按合同单价执行。(2)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均应执行响应文件最终报价中原有的单价。
(2)“12.3.1 计量原则”更改为: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市政工程定额》、《园林绿化工程定额》、《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辽宁省通用安装工程定额》执行。
注: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采购文件,以此次下发的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