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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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线三期工程广告灯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三期工程广告灯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三期工程广告灯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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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线三期工程西起槐安路站,沿上庄大街
-
中山西路敷设,接入一期工程既有站西王站。线路全长
3.77km
;均为地下线,分别为槐安路站、上庄站,
1
号线三期是
1
号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通上庄片区与主城区的重要通道。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车站各类广告资源系统设备制作、安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深化设计;灯箱箱体、固定配件及其内部所有部件的采购、制作;设备监造配合;出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配合、初期运营配合、培训、技术支持及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内容。
本项目涉及的灯箱种类如下:站厅和通道
12
封灯箱、动感灯箱、轨行区灯箱、梯楣灯箱。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
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
5
交货期
暂定
2026
年
5
月,最终交货及安装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2.6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并安装
。
2.7
质保期
车站内所有广告灯箱安装完成及工程初步验收合格,正式初期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
2
年
。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
3.2
财务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轨道交通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已投运的广告灯箱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①合同;②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投运的相关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其它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4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
)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本招标项目监理人为: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4.5
本项目实行
“
双盲
”
评审和
“
分散
”
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
“
招标文件
”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hbggfwpt/%3Cp%3E )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办事指南(
http://***/hbggfwpt/bszn/guide.html%3Cp%3E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
CA
数字证书互认(
http://***:8181/%3Cp%3E )。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1月18日09:00至2025年11月24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hbggfwpt/%3Cp%3E )
”
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2月18日9时00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hbggfwpt/%3Cp%3E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
116
号
联系人:赵月兰
联系电话:
0311-665206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齐婧、赵颜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财务联系电话:0311-86958928
电子邮件:
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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