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开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许县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2.2、项目编号:HNKC-2025-016
2.3、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2.4、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6002.00万元,工程费用5277.66万元。
2.5、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通许县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特殊科室洁净与二次医疗装修工程、医疗设备购置和数字化及智慧医院建设。
1、门诊综合楼特殊科室洁净与二次医疗装修工程
主要对门诊综合楼的核磁共振、检验科、门诊手术室、ICU、病房手术室、NICU、产房、PCR 实验室、病理科、输血科等科室进行净化工程和二次装修,装修面积2825.00㎡,包含装饰装修、净化、医用气体、电梯等。
2、数字化及智慧医院建设
数字化及智慧医院建设包括安全防范系统、信息化设施系统、医疗专用系统和综合管理 4 个部分 11 套系统,以及业务运行配套硬件设施、机房工程、数据中心系统、系统软件、网络安全等配套软硬件设施。
3、医疗设备购置
购置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台,椎间孔镜 1 台,中医康复设备 1 批,中医光疗设备 1 批。
2.6、建设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通许县妇幼保健院内。
2.7、计划工期:12个月(含设计工期4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通许县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2.9、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2.10、招标范围:
满足本项目需要的设计工作、采购工作、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11、招标控制总价:
第一标段(EPC):
(1)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招标控制价为经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费的100%
(2)设计费:小写:859200.00元(大写:捌拾伍万玖仟贰佰元整)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设计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4、采购资质要求:
1.4.1、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1.4.2、投标人为国内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注:联合体投标的,①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②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③由联合体采购方提供),联合体整体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2、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投标人须提供须提供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供,其他联合体成员不作要求)。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②、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
(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5)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
5、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对象(企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kfggzy/%E7%99%BB%E5%BD%95%E6%94%BF%E9%87%87%E3%80%81%E5%B7%A5%E7%A8%8B%E4%B8%9A%E5%8A%A1%E7%B3%BB%E7%BB%9F%EF%BC%8C%E5%87%ADCA%E5%AF%86%E9%92%A5%E7%99%BB%E5%BD%95%E4%BC%9A%E5%91%98%E7%B3%BB%E7%BB%9F%EF%BC%8C%E6%8C%89%E8%A6%81%E6%B1%82%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6%8C%89%E8%A7%84%E5%AE%9A%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3C/p%3E%3Cp%3E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司CA密钥推送信息。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帐户采取转账或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的缴纳方式提交一定数量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通许县文卫路东段150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1-24985709
名称:河南省开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3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1-24990996
监督单位:通许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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