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禄丰市2025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补遗通知01号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款项目负责人资格更正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2.2.4(2)款项目管理机构,项目主要人员(5分)调整为:(1)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满足基本要求的,得2分;
(2)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
(3)项目经理增加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加1分;
(4)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加1分。
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有效时间以完工证明时间为准,所有业绩确保真实可查)。类似工程指:小型水利及以上规模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设施建设项目或功能相同的项目。
注:如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承担的业绩为同一业绩时,视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2.2.4(3)款其他评审因素 信用等级,更正为: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信用评价或信用等级 AAA级得2分,每增加一项AAA级信用评价或信用等级加1分。满分3分。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七条 付款方式更正为 :本项目建设资金由《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禄财农〔2025〕50号)下达,发包人应积极申请项目资金拨款,视资金情况,按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核的工程进度款的90%支付。在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完毕,各种竣工资料交清并归档,并经有关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至工程进度款的97%,余下3%的工程进度款在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五、投标时间变更为: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现已重新上传招标文件,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禄丰市水利管理站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龙城路23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1598780300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世恒商居766号
联 系 人:汤艳艳
联系方式:0878-4136088 1398768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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