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长春机场各楼宇中央空调系统制冷设备设施维保服务
1.比选条件
长春机场各楼宇中央空调系统制冷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已批复,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机场各楼宇中央空调系统制冷设备设施维保服务
2.2 项目编号:0748-2544CA2084DJ
2.3比选范围:长春机场各楼宇中央空调系统制冷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具体包括: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1 | 长春机场T2航站楼能源站制冷机组保养 | 4台 |
2 | 长春机场T1航站楼制冷机组保养 | 3台 |
3 | 长春机场行政办公楼风冷机组保养 | 2台 |
4 | 长春机场公务综合楼制冷机组保养 | 2台 |
5 | 长春机场航站楼空调机组过滤器更换保养 | 85台 |
6 | 长春机场T2航站楼设备精密空调保养 | 14台 |
7 | 长春机场T2航站楼廊桥分体空调保养 | 138台 |
8 | 长春机场T1航站楼廊桥多联机空调保养 | 63台 |
9 | 长春机场地下停车楼能源站冷却塔保养 | 4台 |
10 | 长春机场T1航站楼室外冷却塔检修保养 | 3台 |
11 | 长春机场职工之家楼室外冷却塔保养 | 2台 |
其它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规范”。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服务。
2.5服务地点:长春机场航站楼及场区楼宇
2.6项目预算:80.8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须具有中央空调系统制冷设备维保服务业绩及客户满意度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及对应的客户满意证明材料复印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供应商拟派空调维保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书。(提供至少一人的证书复印件及其隶属本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以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5供应商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的不同单位;或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6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2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3.7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 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engji@casc.com.cn进行比选登记。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温女士010-84384781。
4.2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按资格要求3.2条款提供的业绩;
③按资格要求3.3、3.7条款提供的证明材料;
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须通过邮件发送登记资料,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XX公司比选登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 公司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银行账号:9902001818512889
凡领购比选文件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www.cabidding.com.cn)注册。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06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民航宾馆。
比选申请文件接受邮寄,供应商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要求封装,再进行外包后邮寄至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空管局车队楼,联系人:李音佳,电话:024-88296026。(如供应商选择邮寄方式须在发出包裹后将快递单号发送至dengji@casc.com.cn,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妥善对文件进行包装,如因未发送快递单号导致文件漏收或未及时查看等问题,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如寄送过程中发生遗失、包装损坏等问题,导致我司无法按时收到,或因包装损坏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导致拒收我司不予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机场路3500号
联系人:刘刚
联系方式:0431-77785229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祥路6号北京东航中心2号楼8层
邮编:100125
联系人:李音佳、王文娟
联系方式: 024-88296026
电子信箱:dengji@casc.com.cn
8、其他
供应商中选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