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教学设备购置一标段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定州市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教学设备购置一标段招标人为定州市建投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定州市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教学设备购置一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定州市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教学设备购置一标段
2.1.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购教学配套设备(学生课桌、椅子、床、教师办公家具、多功能教室、智慧校园、校园安全安防摄像头、多媒体教室、学生机房、标准化考场语音系统、监控中心、学术报告厅等,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教学设备的安装,供货,调试等直至验收合格;
2.1.4本项目招标估算额:19533818元。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2.1.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成。(具体供货开始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定州市教育园区建设项目-教学设备购置(第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近一年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2 00:00至2025-06-19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0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7.1 特别提示:(1)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3)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4)投标人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及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下载不成功,其后果投标人自负。7.2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政策+远程异地,一是“盲抽”;二是“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定州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河北悦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杜静、刘万超、 耿慧慧、卢晓丽 ,联系电话:0312-59381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2332978
电子邮箱:dzs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13.联系方式招标人: | 定州市建投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悦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定州市南城区上东国际15号楼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路街道办事处瑞祥大街1001号门脸 |
邮编: | 073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宫世超 | 联系人: | 杜静、刘万超、 耿慧慧、卢晓丽 |
电话: | 0312-2332882 | 电话: | 0312-5938118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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