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ZW)0000037
项目编号: BYNX【采】-2026001
项目名称: 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海原县2025-2026年牌路山森林公园及西山洼林木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 2745360.13
最高限价(如有): 2745360.13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海原县2025-2026年牌路山森林公园及西山洼林木养护项目一标段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及详见服务项目清单 | 1634681.27 | |
| 海原县2025-2026年牌路山森林公园及西山洼林木养护项目二标段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及详见服务项目清单 | 1110678.86 |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2745360.13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号); (4)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评审当天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1-21 18:00:00 至 2026-01-2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2-1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请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天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远程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③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黎明路 联系方式: 19995533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2216室 联系方式: 0951-5966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亚珺 电话: 1999553310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静 电话: 0951-5966339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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