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 2025年12月5日 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SEI总包茂名炼油转型升级项目乙烯在线质谱仪、在线红外分析仪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落实
2、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3045 招标项目名称:SEI总包茂名炼油转型升级项目乙烯在线质谱仪、在线红外分析仪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广东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 1 | 在线质谱仪、在线红外分析仪 | 4.00 | 多单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须为生产商,集成商视同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要提供此标段投标产品的生产/集成设备、生产/集成场地照片及人员配置花名册。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的质谱仪主机(或检测器、系统控制软件等)、在线红外分析仪非自主研发生产,但具备为本次标的提供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证明),则视为集成商,制造商同一集团下的贸易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视同制造商。 投标文件必须有制造商代表签字,且制造商必须出具对技术标书签字人的授权函。 2.如质谱仪主机、在线红外分析仪为原装进口产品,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发货前提供质谱仪主机、在线红外分析仪的制造商所在国商会或官方机构签发的产品原产地证书,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产品的原产地证书复印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国产品牌不允许集成商参与。 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在乙烯或类似工况装置中2个平稳运行三年业绩,并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业绩合同总数不得超过3个)。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17.1.1到2021.12.31之间,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及装置名称、产品型号及数量、应用工况、签署盖章页、技术协议等。合同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均视为无效业绩。 6.如如集成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需同时提供投标人集成各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产品近3年内(2022年-2024年)总数各不少于1份的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及FAT报告(合同必须同时提供投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和投标人与最终用户或最终用户委托方签订的销售合同,需明确产品品牌及型号)(注:此业绩要求与第5点不同,针对的是集成商集成同型号产品的经验。) 7.本标段有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详见第八章及投标资料表。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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