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街道安慧北里秀园20号楼、21号楼、安慧北里逸园21号楼,安贞街道安贞里二区13号楼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总改造面积为43264.1㎡。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估算投资额 (万元)
√ 工程概算投资额 3223.159295 (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 (万元)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 380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2、工程监理服务;3、工程造价咨询等工作。
2.5 其他 领取招标文件时持: 1、“领取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章的联合体协议书2份); 2、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EF%BC%89%E7%A1%AE%E8%AE%A4%E6%88%90%E5%8A%9F%E7%9A%84%E5%9B%9E%E6%89%A7%EF%BC%9B 3、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2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分别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详见3.3其他资格要求中第1项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工程设计类似项目(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中的其中一个业绩即可):(1)近五年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合同金额在24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业绩;(2)近五年具有含设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业绩;
工程监理类似项目(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中的其中一个业绩即可):(1)近五年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合同金额在6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监理业绩;(2)近五年具有含监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业绩;
工程造价咨询类似项目(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中的其中一个业绩即可):(1)近五年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合同金额在35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造价业绩;(2)近五年具有含造价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业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总咨询师):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具备相应资格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监理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4)造价负责人:拟派造价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监理单位为牵头人;
(4)联合体投标,应按照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5)联合体投标,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
(6)联合体中承担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被标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的,联合体视为被警示的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4. 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取否决性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3Cp%3E (3)投标人当前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承担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被标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的采用否决性。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5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5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在 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扑满山大厦1号楼7层720室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十一层 (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 |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71号院1号楼7层701 | 
| 联 系 人: 张玥 | 联 系 人: 张贤 | 
| 电 话: 13910711028 | 电 话: 13611118409 | 
| 传 真: / | 传 真: 010-67173415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wgzhaobiao@bjweigong.cn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张玥 |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13910711028 |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01085006012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