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智能制造产业园3#厂房及配套设施改建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四川九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511-510703-04-01-285730】FGQB-0571号 | ||||
建设地点 | 绵阳市涪城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涪城智能制造产业园 3#楼一层厂房(约 10000 平方米)改建为动态万级洁净车间;同时将 2#楼(约 11794.23 平方米)改建为食堂、共享空间、宿舍等配套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328.76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中涉及的配电箱、控制柜等材料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10-30 00:00至2026-11-04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10-30 00:00至2026-11-04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2个工程类业绩。 2、拟派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及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或职称证书);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有效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1)以上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2)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工程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80%,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28.76万元。注:项目业绩以发出的合同金额为准,需提供代理合同、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若有),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完整截图。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价,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5、申请人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数据共享平台》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为100分(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6、申请人须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如:企业营业执照、信誉荣誉、具有开评标室、档案室、监督室、监控录音录像系统等固定办公场所图片;如具备行政、事业单位出具的招标代理服务相关的信誉荣誉,固定办公场所在项目所在地的可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7、各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和“四川九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系统”注册并进行线上报名([链接])(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注:申请人需将以上所有资料汇合成一个PDF并签章后上传至阳光采购系统注册平台其他附件处,须满足上述1-7项要求,有一项不满足都将作无效处理,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四川九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系统将自动发送询比采购文件。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应按照询比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询比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未递交的申请人视为放弃,评审及定标方式以询比采购文件为准。 |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0816-69208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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