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指南》《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湖南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湖南省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指导手册》等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检查。项目服务内容如下:
1、对长沙市雨花区约110家中小学、约178家幼儿园、约450家校外培训机构每年开展两轮专项安全检查服务,对学校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并指导隐患整改;并根据前一轮专项安全检查的问题清单,对学校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评估整改效果。
2、对68台校车和2家校车公司开展两轮安全检查服务,对校车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并指导隐患整改。
3、派出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组织的下一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立项讨论,根据检查排查情况给出专业建议。
4、协助雨花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安保干部和其他安全专项负责人开展安全管理知识、应急技能等培训,每年10场。
二、相关标准: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序号 | 服务 项目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频次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中小学安全检查 | 1.对长沙市雨花区107所中小学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服务,对学校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并指导隐患整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检查内容: (1)校舍建筑安全:检查建筑结构是否有裂纹;建筑是否有倾斜、地基沉降;外墙是否有脱离、渗水;玻璃幕墙是否牢固;窗户玻璃是否损坏脱落;防雷设施是否有效; (2)消防安全:检查建筑防火是否符合规范、应急照明系统、疏散逃生指示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消防通道等; (3)特种设备:针对电梯、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核查年检、维保、使用登记及安全附件有效性; (4)实验室安全:实验室通风装置;防护设施;危化品管理;应急物资;危险废弃物存储管理; (5)水电气热:综合检查电气线路、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燃气管道及附属装置的布设、防护与作业规范,电气、暖通、燃气是否符合规范; (6)食品安全:食材管控、加工操作、环境卫生、餐具消杀、食品留样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7)危险化学品管理:围绕危化品库房安防、“五双” 管理制度、分区存放、使用台账及防爆通风设施开展检查; (8)安防建设:核查校园门禁、防暴器材、巡逻防控、周边环境及人防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基坑施工、道路建设等可能影响学校的高风险情况。 (9)防溺水:防溺水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对校园周边水域安全隐患和防溺水设施配备情况开展检查。 2.每次检查后,服务公司出具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与雨花区教育局安全科沟通确认后,由教育局下发督促各学校隐患整改,报告包含学校基本信息、隐患描述、隐患类型、隐患依据及整改建议。 3.服务公司提供信息化软件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清单的登记,形成问题登记、治理、销号的闭环。 | 107 | 所 | 4 | 580 | 248240 | 每年2次 |
2 | 中小学安全检查(新建校) | 1.对长沙市雨花区3所新建中小学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服务,对学校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并指导隐患整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检查内容: (1)校舍建筑安全:检查建筑结构是否有裂纹;建筑是否有倾斜、地基沉降;外墙是否有脱离、渗水;玻璃幕墙是否牢固;窗户玻璃是否损坏脱落;防雷设施是否有效; (2)消防安全:检查建筑防火是否符合规范、应急照明系统、疏散逃生指示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消防通道等; (3)特种设备:针对电梯、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核查年检、维保、使用登记及安全附件有效性; (4)实验室安全:实验室通风装置;防护设施;危化品管理;应急物资;危险废弃物存储管理; (5)水电气热:综合检查电气线路、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燃气管道及附属装置的布设、防护与作业规范,电气、暖通、燃气是否符合规范; (6)食品安全:食材管控、加工操作、环境卫生、餐具消杀、食品留样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7)危险化学品管理:围绕危化品库房安防、“五双”管理制度、分区存放、使用台账及防爆通风设施开展检查; (8)安防建设:核查校园门禁、防暴器材、巡逻防控、周边环境及人防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基坑施工、道路建设等可能影响学校的高风险情况。 (9)防溺水:防溺水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对校园周边水域安全隐患和防溺水设施配备情况开展检查。 2.每次检查后,服务公司出具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与雨花区教育局安全科沟通确认后,由教育局下发督促各学校隐患整改,报告包含学校基本信息、隐患描述、隐患类型、隐患依据及整改建议。 3.服务公司提供信息化软件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清单的登记,形成问题登记、治理、销号的闭环。 | 3 | 所 | 2 | 580 | 3480 | 每年1次 |
3 | 中小学安全检查整改复查 | 根据前一次专项安全检查的问题清单,对学校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评估整改效果。 | 110 | 所 | 4 | 406 | 178640 | 每年2次 |
4 | 幼儿园安全检查(公办) | 1.对长沙市雨花区46所公办幼儿园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服务,对学校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并指导隐患整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检查内容: (1)校舍建筑安全:检查建筑结构是否有裂纹;建筑是否有倾斜、地基沉降;外墙是否有脱离、渗水;玻璃幕墙是否牢固;窗户玻璃是否损坏脱落;防雷设施是否有效; (2)消防安全:检查建筑防火是否符合规范、应急照明系统、疏散逃生指示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消防通道等; (3)幼儿园专项安全:对标幼儿场所专属安全规范,逐一核查园所选址、场地环境、建筑构造、防护栏杆、门窗楼梯、疏散走道等设施合规性; (4)水电气热:综合检查电气线路、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燃气管道及附属装置的布设、防护与作业规范,电气、暖通、燃气是否符合规范; (5)食品安全:食材管控、加工操作、环境卫生、餐具消杀、食品留样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6)安防建设:核查校园门禁、防暴器材、巡逻防控、周边环境及人防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基坑施工、道路建设等可能影响学校的高风险情况。 (7)防溺水:防溺水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对校园周边水域安全隐患和防溺水设施配备情况开展检查。 2.每次检查后,服务公司出具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与雨花区教育局安全科沟通确认后,由教育局下发督促各学校隐患整改,报告包含学校基本信息、隐患描述、隐患类型、隐患依据及整改建议。 3.服务公司提供信息化软件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清单的登记,形成问题登记、治理、销号的闭环。 | 46 | 所 | 2 | 386 | 35512 | 每年1次 |
5 | 幼儿园安全检查(民办) | 1.对长沙市雨花区132所民办幼儿园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服务,对学校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并指导隐患整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检查内容: (1)校舍建筑安全:检查建筑结构是否有裂纹;建筑是否有倾斜、地基沉降;外墙是否有脱离、渗水;玻璃幕墙是否牢固;窗户玻璃是否损坏脱落;防雷设施是否有效; (2)消防安全:检查建筑防火是否符合规范、应急照明系统、疏散逃生指示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消防通道等; (3)幼儿园专项安全:对标幼儿场所专属安全规范,逐一核查园所选址、场地环境、建筑构造、防护栏杆、门窗楼梯、疏散走道等设施合规性; (4)水电气热:综合检查电气线路、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燃气管道及附属装置的布设、防护与作业规范,电气、暖通、燃气是否符合规范; (5)食品安全:食材管控、加工操作、环境卫生、餐具消杀、食品留样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6)安防建设:核查校园门禁、防暴器材、巡逻防控、周边环境及人防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基坑施工、道路建设等可能影响学校的高风险情况。 (7)防溺水:防溺水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对校园周边水域安全隐患和防溺水设施配备情况开展检查。 2.每次检查后,服务公司出具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与雨花区教育局安全科沟通确认后,由教育局下发督促各学校隐患整改,报告包含学校基本信息、隐患描述、隐患类型、隐患依据及整改建议。 3.服务公司提供信息化软件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清单的登记,形成问题登记、治理、销号的闭环。 | 132 | 所 | 4 | 386 | 203808 | 每年2次 |
6 | 幼儿园安全检查整改复查 | 根据前一次专项安全检查的问题清单,对幼儿园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评估整改效果。 | 178 | 所 | 4 | 270 | 192240 | 每年2次 |
7 | 培训机构安全检查 | 1.对长沙市雨花区450所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检查服务,对学校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并指导隐患整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检查内容: (1)校舍建筑安全:检查办学条件是否合规,建筑结构是否有裂纹;建筑是否有倾斜、地基沉降;玻璃幕墙是否牢固;窗户玻璃是否损坏脱落;防雷设施是否有效; (2)消防安全:检查建筑防火是否符合规范、应急照明系统、疏散逃生指示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消防通道等; (3)电气安全:综合检查电气线路的布设、防护与作业规范,漏电保护装置功能完好,与用电负荷匹配; (4)特种设备:针对电梯等特种设备,核查年检、维保、使用登记及安全附件有效性。 2.每次检查后,服务公司出具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与雨花区教育局安全科沟通确认后,由教育局下发督促各学校隐患整改,报告包含学校基本信息、隐患描述、隐患类型、隐患依据及整改建议。 3.服务公司提供信息化软件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清单的登记,形成问题登记、治理、销号的闭环。 | 450 | 所 | 4 | 290 | 522000 | 每年2次 |
8 | 培训机构安全 检查整改复查 | 根据前一次专项安全检查的问题清单,对培训机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评估整改效果。 | 450 | 所 | 4 | 203 | 365400 | 每年2次 |
9 | 校车安全专项督查 | 对68台校车和2家校车公司开展安全检查服务,对校车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并指导隐患整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检查内容:逐项核验校车车况、人车资质、车载安全设施、监控定位系统等内容,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及校车管理条例排查隐患。 | 1 | 项 | 2 | 11600 | 23200 | 1年1次 |
10 | 配合参与基建 维修项目审定 | 派出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组织的下一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立项讨论,根据检查排查情况给出专业建议,时间约为7天。 | 1 | 项 | 2 | 10994 | 21988 | 1年1次 |
11 | 安全 培训 | 由雨花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安保干部和其他安全专项负责人开展安全管理知识、应急技能等培训,并进行考核。(培训讲师要求:持安全培训师证,具备校园安全授课经验) | 10 | 场 | 2 | 2436 | 48720 | 1年1次 |
合计 | 1843228.00元 | |||||||
一、服务时间、地点和标准
1.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两年;
2.服务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3.服务标准:按照服务要求执行,应及时反馈进度情况,保证项目沟通顺畅;
二、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第一年度服务满6个月,阶段性考核合格后,支付年度服务费的40%;第一年度服务期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履行完毕全部服务内容,并按时提交成果文件且通过采购人审查和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发票并提供服务清单后支付第一年度剩余合同总金额的60%;第二年度服务满6个月,阶段性考核合格后,支付年度服务费的40%;第二年度服务期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履行完毕全部服务内容,并按时提交成果文件且通过采购人审查和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发票并提供服务清单后支付第二年度剩余合同总金额的60%。
3.本项目所列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双方确认的实际合格完成量据实结算。
五、服务标准:满足相关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市场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材料购置费、产品运输费、保险费、保管费、宣传费、人工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应对上述所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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