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2026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第三方检测Jc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0702G26010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2026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宝发改[2025]64号、宝发改[2025]63号、宝发改[2025]62号、宝发改[2025]65号、宝发改[2025]61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宝清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宝清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的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清县
2.2建设规模:郝家至银龙公路永红村至银龙村段改扩建工程:全线42.770km,其中K12+391-K48+240三级公路35.849km,路面6.5米,路基7.5米宽;K48+240-K55+161四级公路6.921km,路面4.5米,路基6.0米宽。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
永银路至种畜二分场公路改扩建工程:全线4.984km,四级公路4.984km,路面5.0米,路基6.0米宽。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
永银路至柳毛岗村公路改扩建工程:全线1.260km,四级公路1.260km,路面5.0米,路基6.0米宽。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
夹龙路至七一村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里程1.012km,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为6.0m。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
七星泡镇至平安村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8.580公里,其中建设里程6.764公里,其中三级公路0.69km、四级公路6.074km。为利用现有旧路进行改扩建,采用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7.5/6米,路面宽6.5米/5米。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及清单为准。
2.3计划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本项目涉及的其他附属工程的第三方交(竣)工验收工作。
2.5质量目标要求:工程交工质量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的优良标准。
2.6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63271.25元(其中: 郝家至银龙公路永红村至银龙村段改扩建工程:122963.75元;永银路至种畜二分场公路改扩建工程:14329.00元;永银路至柳毛岗村公路改扩建工程:3622.50元;夹龙路至七一村公路改扩建工程:2909.50元;七星泡镇至平安村公路改扩建工程:19446.5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检测项目。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至少1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绩。
3.1.3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未在黑龙江省2022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2022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
3.1.4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如人员入职不足三个月的或新成立企业,则提供缴纳月份起至近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投标人的聘用合同)。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1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MHC2025@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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