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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路高标准维护、桥梁、检查井消声及路面灌缝维护结果公告

单一来源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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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路高标准维护、桥梁、检查井消声及路面灌缝维护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1-28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0-11318

二 、 项目名称:主干路高标准维护、桥梁、检查井消声及路面灌缝维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主干路高标准维护、桥梁、检查井消声及路面灌缝维护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市政工程修建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15号

中标(成交)金额:62,315,000(元)

评审总得分:96.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主干路高标准维护、桥梁、检查井消声及路面灌缝维护

服务类

名称:主干路高标准维护、桥梁、检查井消声及路面灌缝维护(C15030500城市交通管理和养护服务)

服务范围:1.合同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在第一年服务期满评价合格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签约金额按照计划部门编制的年度道桥设施维护费计划及沈阳市考核标准进行拟定,重新签订合同。 2.养护工作执行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17);国家、辽宁省、沈阳市以及沈阳市道路设施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技术规范、规定、规程、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其他双方约定的文件。 3.重点街路维修高标准养护要求 使用年限5年以内(含5年)道路需达到设施完好,沥青路面无坑槽、龟网裂,人行道无破损,边石无破损及掉线,道路附属设施完好;6-10年(含10年)道路需达到设施基本完好,沥青路面无坑槽、大面积龟网裂,人行道无破损,边石无缺失及明显掉线,道路附属设施无破损;10年以上道路需达到设施安全运行,沥青路面无坑槽,人行道无明显破损,边石无缺失,道路附属设施无缺失。 3.1引入预养护理念,提高预防效能。将灌缝、封缝、车辙处理、薄层罩面等预防性维护纳入常规作业范畴,有效防止水分渗透对路基稳定性的影响,延缓路面损坏进程,延长道路使用寿命。在路面结构完好的情况下,针对表面功能衰减问题实施主动修复,扭转传统“损坏后修补”的被动模式。 3.2加密巡检频次,强化问题识别。通过增配巡检人员与专业设备、组建专职巡检队伍、开展专项技术培训等方式,系统提升巡检能力。对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附属设施实施差异化巡检策略,建立“巡查-诊断-处置”闭环管理机制,实现病害早发现、早处置。 3.3优化维护组织,提高处置效率。依据气候条件与交通流特征,科学制定维护计划,采取预防性维护、计划性维护、应急性维护分类实施策略。推行分段分时作业模式,确保维护工作精准高效开展。 3.4创新工艺标准,提升整体品质。全面推行整车道标准化维修:机动车道采用铣刨更新工艺,减少局部修补形成的“补丁”现象;人行道实施模块化铺装修复,保持铺装图案规整统一,通过工艺改进实现功能性与美观性的双重提升。 3.5升级材料技术,确保长效性能。优选高品质材料,增强道路面层结构强度与耐久性。严格把控修补材料与原结构材料的相容性,最大程度降低修复区域色差。

服务要求:1、中标人需具备提供本项目的基本能力; 2、中标人需及时响应招标人的各项服务要求; 3、中标人需具备多项目同时实施能力; 4、中标人需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在第一年服务期满评价合格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签约金额按照计划部门编制的年度道桥设施维护费计划及沈阳市考核标准进行拟定,重新签订合同。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及相关行业法规。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及相关行业法规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及相关行业法规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璐、韩丽伟、李兵、郭宏丽、李小花(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主干路高标准维护、桥梁、检查井消声及路面灌缝维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中标金额为基数收取,由中标人承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1,8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联系方式:024-31915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024-8123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继尧

电      话:024-81231520

十、附件

采购文件:定稿-主干路高标准维护、桥梁、检查井消声及路面灌缝维护.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主干路高标准维护、桥梁、检查井消声及路面灌缝维护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市政工程修建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其他:排序.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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