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唐国土告字
[202
5
]第
0
9
号
经唐县人民政府批准,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地块 
 
 
 
 编号 
 
 
 | 
 出让 
 
 
 
 方式 
 
 
 | 
 宗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m 
 
 
 2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系数 
 
 
 | 
 建筑高度 
 ( 
 米 ) 
 
 
 | |||||||
| 
 出让 202 
 
 5 
 
 - 
 
 10 
 
 
 | 
 拍卖 
 
 
 | 
 唐县产业南大街北侧、中山大街西侧、唐王公路东侧 
 
 
 | 
 19812 
 
 
 | 
 二类工业用地 
 
 
 | 
 
 
 ≥1.2 
 
 
 
 
 | 
 ≥ 
 
 30 
 
 % 
 
 
 | 
 
 
 
 
 
 
 ≤ 
 20 
 % 
 
 
 | 
 ≥40% 
 
 
 | 
 ≤ 
 
 36 
 
 
 | 
 50 
 
 
 | 
 476 
 
 
 | 
| 
 该宗地按照 “标准地”出让,“标准地”指导控制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16.5万元/亩,建筑容积率≥1.2,能耗标准符合县政府制定的标准,环保标准符合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 
 
 
 | |||||||||||
| 
 出让 202 
 
 5 
 
 - 
 
 11 
 
 
 | 
 拍卖 
 
 
 | 
 唐县军城镇水峪口村 
 
 
 | 
 4853 
 
 
 | 
 供电用地 
 
 
 | 
 
 
 ≤ 
 
 1.0 
 
 
 
 
 | 
 ≤ 
 
 30 
 
 % 
 
 
 | 
 
 
 ≥ 
 
 15 
 
 % 
 
 
 | 
 - 
 
 
 | 
 ≤ 
 
 15 
 
 
 | 
 50 
 
 
 | 
 148 
 
 
 | 
| 
 该宗地地上附着物面积 687.45平方米,价值85.0237万元,归唐县森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竞拍成功后,竞得人需支付85.0237万元给唐县森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外
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要求请参阅有关拍卖文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5
年
10
月
2
4
日至
202
5
年
11
月
12
日,到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
202
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
5
年
11
月
12
日,到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11
月
12
日
16
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
5
年
11
月
12
日
1
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
2
5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分
在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具体出让面积按规划实用面积计算,土地登记等办理事项按规定执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三)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竞买人所报价格不达底价不成交。
(四)本次拍卖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不在土地出让金内,由竞得人承担。
(五)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312-2341606 15511231147
联
系
人:张先生
开户单位:
唐县行政审批局
开
户
行:
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县支行
账 号:
6010 9012 0100 84830
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
5
年
10
月
24
日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