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四川段、重庆段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供应链)三批谈判采购答疑公告
谈判编号:CRCC-CYZX-GYL-TP-03
关于“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四川段、重庆段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供应链)三批谈判采购,谈判编号:CRCC-CYZX-GYL-TP-03,包件号TX-12 ”谈判文件的答疑函,贵方澄清函已收悉,答疑回复如下:
1.谈判采购文件物资一览表中资格条件“3.投标(同类)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 300kmh及以上铁路正线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和提供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澄清理由:本次招标设备要求符合《铁路通信电源及机房环境监控系统》(Q/CR10-2023)标准要求,该新标准于2024-02-29日开始实施,各生产企业开发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提交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检测、获取检测报告的时间均在2024年下半年之后。目前符合 Q/CR10-2023 标准且设计时速300kmh及以上铁路正线供货产品都未开通,所以均不具备开具运行证明条件。
请求事项:建议将该项要求修改为:“3.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时速300km/h及以上铁路正线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中有“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自购物资设备技术规格书中有“第四章需求一览表”,两个表格中“监控中心设备”“电源及设备房屋环境监控站”“监控终端设备”的数量均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各物资设备的数量。
回复:按谈判文件中“附件1:采购物资一览表”执行。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