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信阳路(抚顺路-大连路)桥梁及泵站工程EPC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包含信阳路(抚顺路-大连路)桥梁路面实施沥青混凝土硬化,同步完善桥梁、排水、照明、交通设施等工程;新建暗渠,修建排水泵站一处。
2.2建设地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深化优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6计划投资额:约3000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同时具有以下①②两个资质,或者由满足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其他项目上没有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5月08日至 2025年05月13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网站(下同):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或“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或“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8日09时00分,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以USB实体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USB实体CA锁解密;以“标证通APP”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证通APP”移动CA解密。现场一律不接受任何纸质材料及光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天津西路366号地址:日照海曲东路20号
邮编:276800邮编:276800
联 系 人:张哲凯联 系 人:赵永刚、战明志、赵玉波、李国杰
电话:0633-8352908电话:0633-8827788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sdrczbb@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异议受理单位: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建设局
异议受理地址:日照市天津西路366号
异议受理人:张哲凯
异议受理电话:0633-8352908
异议受理电子邮箱:sdrczbb@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