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清凉寺汝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及河南宝丰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清凉寺汝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及河南宝丰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5-60
2、项目名称: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清凉寺汝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及河南宝丰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130000.00元,最高限价:213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 (元) |
1 | E4104000002D00274001001 | 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清凉寺汝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及河南宝丰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服务项目 | 2130000.00 | 2130000.00 | 是 | 2130000.00,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包含《清凉寺汝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的编制及《河南宝丰清凉寺汝官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的修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划文本、图纸、规划说明及基础材料、规划成果电子文件等。范围为国家公布的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及其相关的周边区域。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编制。
5.4、服务要求:合格。
5.5、服务标准: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编制审核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5.6、服务地点:宝丰县境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其业务范围须包含保护规划或保护规划编制);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3.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07日至2026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s://***/%EF%BC%89%E2%80%9C%E7%99%BB%E5%BD%95%E4%B8%9A%E5%8A%A1%E7%B3%BB%E7%BB%9F%EF%BC%88%E9%87%91%E6%B6%A6%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8C%E7%BD%91%E5%9D%80%EF%BC%9Ahttps://www.bfggzy.com:8314/%EF%BC%89%E2%80%9D%E5%85%A5%E5%8F%A3%E8%BF%9B%E5%85%A5%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E5%8A%9E%E7%90%86CA%E8%AF%81%E4%B9%A6%EF%BC%9A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等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5)投标人对应使用的工具箱为“宝丰电子投标人工具箱(V6.9.0)”。(6)监督部门:宝丰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375-651559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路中段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5-6529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号楼7层26号
联系人:陶金路
联系方式:15093885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金路
联系方式:15093885121
202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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